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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财产管理制度
学院财产物资是保证学院完成教学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所必备的物质条件。为了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资的购置、验收、审批。
学院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需购置时,必须填写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总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组织集体采购,采购的物品,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入库后,交财产会计登记,再由需物部门和个人办理调拨、借用、领用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分级、归口管理。
学院固定资产按使用分布情况,使用单和存放地点,落实到系(部)、处(室)、科、班、组、个人,谁管谁用,层层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每学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视情况处理。账物相符给予表彰奖励,账物不符或有损失等情况报学院处理,根据各负其责的原则,追查赔偿或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三、各系(部)、处(室)、科保管的财产所有权属学院。学院可统一调配,做到物尽其用,提高利用率,保证学教学工作需要和师生生活的供给。
四、教职员工调离工作,应在离校前将所供财物归还学院,由财物管理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学院建筑物、电路、锅炉、变压器、电机、车辆、消防设施等,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发生事故。
六、本制度自发下之日起实行。
二OO一年八月三十日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集体采购制度
一、学院所有基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参标单位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建设资质,而且要有三年以上的建筑施工业绩,必须达到设施先进,工程队的整体素质高,技术力量强。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专家评委评定,选出的中标单位,经公证部门监督审查公证后,鉴定施工合同,办理各种报建手续后方可施工。
二、凡学院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施的购置必须经过市、区政府采购部门组织招标,方可购买。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功能齐全、使用先进的设备,由教学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总务部门共同参与购置。
三、学院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奖品、低值易耗品、卫生工具等必须先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请总务处、财务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组织使用部门、专业人员、采购人员集体看样、定价、购买。入库后再批准使用。单件、另星、急用用品,价格在300元以内如空气开关、水暖配件等物品可以由采购人员直接采购。
四、学院伙食采购,全部实行集体购买。粮、油、肉采购,事前先由伙食负责人、管理员、采购员集体看样,定点、定价后进行购买,严把卫生关、质量关。调味品、蔬菜的采购,每次由各灶班长提出采购申请,管理员汇总后,安排采购人员及一名班长进行采购,后经保管员验收、过秤后分配各灶,管理员根据保管员提供的验收记录制单,经班长签字后,经伙食主管人员审批后入账。
饮食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饮食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显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已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次用完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涮、冲、四消毒。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的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记,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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